曾經這樣愛過一個人:愛的人知道,被愛的人不知道。
這是暗戀嗎?
愛著的時候,就整天鬼迷心竅地琢磨著他。他偶然有句話,就想著他為什麼要這麼說?他在說給誰聽?有什麼用?他偶然的一個眼神掠過,就會顫抖,歡喜,懮傷,沮喪。怕他不看自己,也怕他看到自己。更怕他似看不看的餘光,輕輕地掃過來,又飄飄地帶過去,仿佛全然不知,又仿佛無所不曉。覺得似乎正在被他透視,也可能正在被他忽視。終於有一個機會和他說了幾句話,就像荒景裡碰上了豐年,日日夜夜地撈著那幾句話顛來倒去地想著,非把那話裡的骨髓榨乾了纔罷。遠遠看見他,心裡就毛毛的,虛虛的,癢癢的,紮紮的,在猜測中既難受,也舒服,或上天堂,或下地獄——或者,就被他擱在了天堂和地獄之間。
愛著的時候,費盡心機地打聽他的所有往事,秘密地回味他每個動作的細節,而做這一切的時候,要象間諜,不要他知道,也怕別人疑心。要隨意似的把話帶到他身上,再做出待聽不聽的樣子。別人不說,自己決不先提他的名字。別人都說,自己也不敢保持特別的沈默。這時候最期望的就是他能站在一個引人注目的地方這樣就有了和大家一起看他討論他的自由。每知道一些,心裡就剩下一個點,點多了,就連出了清晰的線,線長了,就勾出了輪廓分明的圖,就比誰都熟悉了這個人的來龍去脈,山山嶺嶺,知道了他的每道坡上每棵樹的模樣,每棵樹上的每片葉的神情。
愛著的時候,有時心裡潮潮的,濕濕的,飽滿得象漲了水的河。可有時又空落落的,像河床上攤曬出來的光光的石頭。有時心裡軟軟的,潤潤的,像趁著雨長起來的柳梢。有時又悶悶的,燥燥的,像燃了又燃不烈的柴火。一邊懷疑著自己,一邊審視著自己,一邊可憐著自己,一邊也安慰著自己。自己看著自己的模樣,也不知該把自己怎麼辦。有時衝動起來,也想對他說,可又怕聽到那個最恐懼的結果。就只有不說,可又分明死不下那顆鮮活的心。於是心裡又氣他為什麼不說,又恨自己為什麼沒出息老盼著人家說,又困惑自己到底用不用說,又羞惱自己沒勇氣對人家先說。於是就成了這樣,嘴裡不說,眼裡不說,可每一根頭髮,每一個汗毛孔都在說著,說了個喋喋不休,水漫金山。
日子一天天過去了,還是沒說。多少年過去了,還是沒說。那個人像一壺酒,被窖藏了。偶爾打開聞一聞,覺得滿肺腑都是醇香。那全是自己一個人的獨角戲,一個人的盛情啊。此時,那個人知道不知道已經不重要了。——不,最好是不要那個人知道,這樣更純粹些。在這樣的純粹裡,菜是自己,做菜人是自己,吃菜的人還是自己。正如愛是自己,知道這愛的是自己,回憶這愛的還是自己。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著,隔著時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
這時候,也方纔明白:原來這樣的愛並不悲哀。沒有塵世的牽拌,沒有羅嗦的尾巴,沒有俗艷的錦繡,也沒有渾濁的泥汁。簡明,利落,乾淨,完全。這種愛,古典得像一座千年的廟,晶瑩得像一彎星星搭起的橋,鮮美得像春天初生的一抹鵝黃的草。
這樣的愛,真的也很好。